科普基地

扫描二维码加关注

当前位置: 返回首页 > 科普基地 > 科普制度 > 正文

吉林省中医药博物馆科普工作管理制度

浏览发布时间:2021-10-08

   为了提高博物馆科普工作管理水平,强化科普工作的管理机制,加强科普工作的服务意识,结合博物馆科普工作中的组织建设、队伍建设、科普设施等方面的实际情况,制定以下科普工作管理制度。 

   1.建立、健全并完善科普组织,成立以馆长为组长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,在博物馆内设立科普宣传部,设专人负责科普工作,组织和开展科普教育系列活动。 

   2.实施科普工作和科普档案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。每年的科普工作计划要和博物馆的工作计划同步,馆长和副馆长要监督落实,年终科普工作总结要和博物馆的年终总结同步,同时要建立规范的科普工作档案。 

   3.博物馆要为科普工作服务的创造便利的条件,学校要给科普工作划拨专项经费,博物馆要邀请学校各学科优秀教师担任兼职科普工作者和顾问,建立以大学生校园文化使者团为主体的科普工作志愿者队伍。 

   4.进一步完善科普设施,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,利用报告厅播放科普宣传教育片,举办科普宣传专栏,定斯更换科普宣传内容。 

   5.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,通过主管部门了解社会对中医药知识的需要,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,要充分发挥科普基地宣传知识的优势,组织更多的精品展览,为大众的身心健康服务,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科普工作情况,了解群众对展览的反馈情况,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向。 

地点: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:130117
联系电话:0431-86045406
版权所有:吉林省中医药博物馆